领了钱怎么像共产党员呢—苏区的红色商人

发布时间:2024-04-29 访问量:74次

1931年7月,国民党军队对苏区发动第三次军事“围剿”,兴国县是当时第三次反“围剿”的主战场。在残酷的战争影响以及国民党军队的经济封锁下,兴国群众的生活变得极端困难。由于市场萧条,商品奇缺,当地百姓连日常生活所需的食盐、布匹,都极难买到,日常生活实在难以维持。


在长冈乡的古林村,大家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存,决定派人去国民党统治区域采购生活必需品。可是派谁好呢?群众经过一番商量,最后一致推举共产党员李逵应来负责采购的事情。大家之所以推选李逵应,那是因为他曾经担任过兴国地下县委的秘密交通员,勇敢机智,经常出入白区,对白区的情况很熟悉。

李逵应毫不畏难地接受了群众的重托,他找来李其香、王仁森二人商量去白区采购的具体办法。他们说干就干,冒险到白区去采购。果然,他们不负众望,采购了三挑子物资回来,分给了群众。全村群众分到了市场上难以买到的布匹和食盐,都喜出望外,纷纷拿钱要他们再去。

见群众的采购兴致高涨,李逵应顺势集股90多元(每股5角),办起了村里的消费合作社。消费合作社专门到白区或边区采购苏区紧缺物资,再把苏区的剩余物资向白区输出,做起了“对外”贸易的生意。经过一番努力,消费合作社越办越红火。社员们获得了几倍的红利,但李逵应等人却未从中谋利分毫。不仅如此,他们甚至没有工资,平时卖货都是自己带饭吃,外出办货才吃社内饭。风里来,雨里去,他们心甘情愿地为群众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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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1933年1月,古林村消费合作社改为乡社。群众建议要给他们三人发津贴。乡苏维埃政府也决定,允许他们每人每月支津贴3元。但让大家没有料到的是,李逵应等三人坚决反对,还像受了侮辱似的说:“太小看我们!眼前苏区干部都不领工钱,前方红军与白军血战都不要发饷,却叫我们领津贴。领了钱怎么像共产党员呢?”他们三人说到做到,没有领取一分钱的津贴。


  自古以来,商人经商谋利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李逵应他们三人作为红色商人开办合作社,四处奔波为群众谋利,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谋取利益,甚至还不领薪水,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苏区经济领域的清廉作风。1934年1月,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号召:“每个乡每个区都要学习长冈乡与上社区的消费合作社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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